1.强的松剂≥20mg/d可增加子痫和妊娠糖尿病的危险,因此怀孕期间尽可能激素剂量小于20mg/d,最好在10mg/d以下。

  2.如果孕期出现病情活动,需加大激素剂量,可使用甲强龙1000mg,冲击3天后恢复最初剂量。

  3.过去认为,孕后期的3个月可使用非甾类抗炎药,但目前认为整个孕期应避免使用,以防止引起胎儿畸形。

  4.已使用羟氯喹者,怀孕后不主张停用,而继续使用,因停用后可使病情活动、狼疮复发和胎儿早产

  5.目前认为硫唑嘌呤(依木兰)在孕期使用是安全的, 是唯一可使用的免疫抑制剂,但使用前最好检测功能性巯基嘌呤甲基转移酶,因缺乏该酶可引起药物蓄积和骨髓抑制。对于妊娠期间的严重狼疮肾炎,可与环胞素A合用。

  6.霉芬酸酯(骁悉,赛可平):虽然对成人的毒性小,但也可能引起胎儿的胼砥体和手指畸形,故推荐怀孕前改用硫唑嘌呤。

  7.在整个妊娠期间禁止使用环磷酰胺。

  8.有以下情况者易出现胎儿早产: 临床上病情有活动;双链DNA增高;补体C3和C4降低。

  9.对于有妊高征的狼疮患者,血压应控制在140/90mmHg以下。能使用的降压药较少, ACEI 和ARB 不能使用,以防胎儿肾脏不发育。利尿剂中的噻嗪类可继续用,但不与袢利尿剂合用,以避免减少胎儿血流。可使用的其他降压药是甲基多巴和肼苯哒嗪, 可与labetalol(拉贝洛尔)合用,后者安全性好。

  10.狼疮肾炎与子痫的鉴别比较难,以下情况有利于狼疮肾炎诊断:(1)尿蛋白(+),有活动性肾病沉渣,即红细胞和管型,(2)其他脏器活动的证据,(3)补体C3或C4降低。以下情况有利于子痫的诊断:(1)单纯尿蛋白阳性,(2)C3和C4增高,(3)尿中无镜下血尿

  11.合并抗磷脂综合症的狼疮孕妇: 首次妊娠应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。对于有流产史、先兆子痫或胎盘功能降低者则使用低分子肝素20-30U,每日注射2次,分娩前改为全肝素(Unfractioned),持续到分娩后6周。

  12.狼疮孕妇的随访频率:每4-6周随访1次,孕后期的3个月则1-2周1次,随访内容有两次间的病情变化、体检、化验血常规、血生化、尿常规加沉渣、双链DNA抗体、补体C3和C4、CH50、尿酸和抗心磷脂抗体等。

  13.狼疮患者分娩前注意:如果为未足月胎儿,为促进胎儿肺部成熟,可用地塞米松6mg,2次/日,用2天。对已足月的胎儿,则在分娩前用地塞米松10mg,1次/日,用1天,使胎儿肺部张开。分娩时用氢化考的松100mg,2次/日,3天后改为口服激素治疗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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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实习编辑:吴春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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